通知公告
NOTICE来源:0 时间:2016-06-01
各教学单位,各室、部、中心、馆:
按照国务院办公室《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6〕4号)(附件1)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聘果杯”广东省分赛的通知》(粤教毕函〔2016〕13号)(附件2)文件精神,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将于2016年4月至9月举办,大赛采用校级初赛、省级复赛、省级决赛三级赛制。我院将组织学生报名并于7月进行第二届校级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省赛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拥抱“互联网+”时代 共筑创新创业梦想
二、组织分工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校级初赛工作由学院创新创业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各相关单位分工如下:
(一)教务与科研部负责经费管理和统筹协调组织工作。
(二)团委负责赛事宣传和落实具体组织工作。
(三)就业引导中心及校友工作部负责发动符合初创组和成长组参赛条件的在校生或毕业生参赛。
(四)政商研究院负责参赛对象的培训和校级初赛的评审工作。
(五)各院系负责推荐参赛项目和安排引导老师。
三、参赛项目要求
按大赛组委会要求,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一)“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二)“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三)“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App、社交网络、媒体门户、数字娱乐、企业服务等。
(四)“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旅游户外、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
(五)“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学问、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六)“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常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常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常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述、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参赛对象
按大赛组委会要求,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及已获投资情况,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和成长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一)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但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二)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3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1年6月10日之后毕业)。
(三)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3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3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1年6月10日之后毕业)。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数应控制在3至8人,且必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五、日程安排
(一)6月3日,教务与科研部牵头召开赛事协调会。
(二)6月6日—8日,团委开展赛事宣传。
(三)6月9日—14日,参赛学生预报名,预报名方式为填报《第二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登记表》(附件3),并于6月14日下午五点前以邮件形式发送到邮箱918714245@qq.com。
(四)6月16日,政商研究院组织参赛学生参加培训。
(五)6月17日—7月1日,参赛学生正式报名,具体方式如下:
参赛团队可通过省赛公众号(名称为“大学生就业在线”)、“大学生就业在线”(www.gradjob.com.cn)、“青聘果”就业创业服务平台APP(http://www.qingpinwo.com)、“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进行报名,不同组别的参赛学生需根据报名系统的提示提交相应的报名材料。系统报名截止时间为7月1日。
(六)7月1日—4日,正式报名成功的参赛学生提交参赛材料进行校级初赛,参赛材料电子版发送至918714245@qq.com,纸质版送至行政楼A1-204办公室黄丽华老师处(联系电话:61787145),具体材料和要求如下:
1.项目计划书一份,电子版为PDF文件,大小不超过30Mb,纸质版A4纸双面打印(初创组和成长组需将组织结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他佐证材料附后);
2.一分钟展示视频一份,视频格式不限,需保证画面流畅,声音清晰,大小不超过1G。
(七)7月5日—10日,校级初赛评审。
校级初赛使用书面评审方式,评审规则参照《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评审规则》(详见附件4)实行,可登陆“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查询。
(八)7月11日,学院公布评审结果,并择优推荐参选省赛的项目。
推荐至省级复赛的团队项目名额严格根据以下分配原则进行:
报名项目团队少于15个,推荐1个项目至省复赛;
报名项目团队少于30个,推荐2个项目至省复赛;
报名项目团队少于50个,推荐3个项目至省复赛;
报名项目团队超过50个,推荐至省复赛项目数不超过报名团队项目数的10%(四舍五入取整)。
省赛及全国总决赛具体要求及安排详见附件1、2。
六、大赛奖励
学院按实际参赛项目数量进行排名,对排名前20%的项目评出一、二、三等奖,分别颁发相应的证书和给予奖励。具体奖项与奖励对应如下:
(一)一等奖,给予1500元/项目的奖励,并推荐至省复赛。
(二)二等奖,给予1000元/项目的奖励。
(三)三等奖,给予500元/项目的奖励。
各院系要配合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和组织落实工作,并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竞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撑,共同做好我院初赛工作。特别是要注意利用校友资源,寻找、动员、帮助符合参赛条件的毕业5年内校友参赛,为我院争取荣誉。
大赛有关事宜,可与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联系人:伍哲臻,联系电话:61787363,电子邮箱:nfxyjwb@126.com。
附件:1.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2.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聘果杯”广东省分赛的通知
3.第二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登记表
4.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评审规则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
2016年6月1日